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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的义务
遵守医疗卫生法律、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的义务:这是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根本原则,即合法性原则。
正确执行医嘱的义务:如发现医嘱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,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,如医师拒绝修正,护士有权拒绝执行;必要时,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。
如实记录和妥善保管病历的义务。
及时救治病人的义务: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生命,应先行实施紧急救护,同时立即通知医师。 向病人解释和说明的义务:护士应将病人的病情、诊疗护理措施等情况告诉病人。如因诊断结果不良如恶性肿瘤、精神性疾病等,护士应将有关情况告知病人家属。 尊重和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:未经病人同意,不得将病人个人信息泄露给治疗护理无关的其他人员。但可告知治疗护理相关的其他人员,如艾滋病人要求为其保密,但护士仍有权告知医生及其性伴侣。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护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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